音乐教父 发表于 2004-3-7 12:06:00

关于“彬”及“彬现象”的处罚决定现公布如下[公告]

为了严肃法纪现对彬”及“彬现象”的处罚决定现公布如下:
1、以后不许写关于爱情之类的东东。小小年纪不好好学习,净瞎琢磨这些东西,该打。
2、为了挽回她造成的不良影响,现决定让彬公开道歉,并请发贴人吃饭。
3、以后再出现类似情况,应严肃处置,决不留情。不要以为是司法就应该宽大处理,作为人民警察更应该以身作则。
4、关于本处罚,如果彬本人不同意,以上三条作废。<img src="attachments/dvbbs/2004371253994068.gif" border="0" onclick="zoom(this)" onload="if(this.width>document.body.clientWidth*0.5) {this.resized=true;this.width=document.body.clientWidth*0.5;this.style.cursor='pointer';} else {this.onclick=null}" alt="" />

sunsleepy 发表于 2004-3-7 12:47:00

哈哈哈哈,她贴的文章还满好的

蓝杉 发表于 2004-3-7 12:52:00

就是太长了,看都懒得看了~

HELL 发表于 2004-3-7 13:12:00

人家有想法就应允许人家说出来啊,再说言论自由啊!

爆米花 发表于 2004-3-7 13:59:00

就是,我站在彬这一边的!

寒星 发表于 2004-3-7 14:34:00

呵呵.............她的文章还是蛮好的嘛

煎饼 发表于 2004-3-7 15:53:00

干嘛要说她呢,她很好啊

HELL 发表于 2004-3-7 15:54:00

恩,我也看过了,文章是不错啊!

发表于 2004-3-7 16:41:00

谢谢各位的支持,楼主要请我吃饭?什么时候啊?

Leaf 发表于 2004-3-7 16:51:00

不要太过分了,她写这些东东,又不是给你一个人看的,有人欣赏就行了啊!

发表于 2004-3-7 16:52:00

对啊对啊,楼上的真好

发表于 2004-3-7 16:54:00

楼主是谁啊?说话这么过份,我有得罪你吗?道歉?做梦吧!

音乐教父 发表于 2004-3-8 08:43:00

我也没说什么啊?

我也只是随便说说,也用不着你们群起而攻之啊?!

蓝杉 发表于 2004-3-8 08:46:00

其实彬和我说发这么多贴就是赚积分的~

音乐教父 发表于 2004-3-8 08:55:00

其实,大家都知道,心照不宣。
就当是:昧着良心做好事。嘘~~~~都别说。

发表于 2004-3-8 08:57:00

我的事需要你这么关心吗?

wxt0226 发表于 2004-3-8 09:35:00

笑的都露牙了~~~~~~~~~

发表于 2004-3-8 09:37:00

不可以啊,干嘛老跳我的毛病啊!!!

音乐教父 发表于 2004-3-8 10:07:00

你,你,你,你敢骂我,我就说你呢!!!!彬。
我至少是光明正大的,你竟用此卑劣手段,这是某些人的无耻啊!啊!!

西湖泪 发表于 2004-3-8 10:22:00

哈哈,都成批判大会了。不过么。我还是蛮喜欢彬的,楼上的也不要懊恼,你的抗议值得表扬,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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