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沙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论坛(EC通行证)

QQ登录

QQ登录

下沙大学生网QQ群8(千人群)
群号:6490324 ,验证:下沙大学生网。
用手机发布本地信息严禁群发,各种宣传贴请发表在下沙信息版块有问必答,欢迎提问 提升会员等级,助你宣传
新会员必读 大学生的论坛下沙新生必读下沙币获得方法及使用
查看: 221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教育部:全国每5年举办一次学生军训大型活动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前天 10:07
  • 签到天数: 2385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7-4-22 20:02: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昨天(21日),教育部公布了“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的通知”。规定明确,普通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具有中国内地户籍的学生,应接受学校统一安排的军事训练,军训情况将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三部门在规定中指出,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是学校教育和教学的一项重要内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考试成绩、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知识讲座考核成绩载入本人学籍档案。根据此规定,对没有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军事训练的学生,按国家发布的学籍管理办法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规定指出,普通高校应加强军事理论课程建设,提高军事理论课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实施规范化课程管理。高中阶段学校应当明确一名学校领导分管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指定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学生军事训练的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

      教育行政部门和军事机关应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或联合办公制度,定期分析情况,研究问题,提出做好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指导性意见。教育行政部门应将普通高等学校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教学作为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内容。

      同时,通知要求,今后全国将每5年举办一次学生军事训练大型活动,所需经费由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向中央财政申请专项经费予以保障。此外,各省每3至5年举办一次学生军事训练大型活动,所需经费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军事机关向省财政申请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此外,规定指出,学生军事训练基地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军事训练基地承担学生军事训练任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军训中不得向学校收取承训费或者向学生收取军事训练费用。

    来源:! x7 D6 \3 E9 B2 }' r 京华时报 作者: : w5 S' |* U$ ?1 I% Q A3 ^# Z 陈喆 编辑:* r* u- d: Y h5 X' J3 s+ N. E 朱小燕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顶 踩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下沙大学生网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