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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办公厅昨天发出通知:全市今年中秋节放假时间为9月13日—15日,共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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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9月1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9月14日(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为法定节假日,9月1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9月15日(星期一)。2 R; _4 \( O2 O! B K
4 `* D2 H; E5 x另外,根据此前公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今年国庆节放假时间为9月29日—10月5日,共7天。3 R$ [8 Q6 N! Y
1 F' e! r/ a' b" B2 O4 B: t# Z其中,10月1日(星期三)、10月2日(星期四)、10月3日(星期五)为法定节假日,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9月29日(星期一)、9月30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上班,10月4日(星期六)、10月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6日(星期一)开始正常上班。6 X* l' l' S5 s& M6 |
( l N6 A% F! p% j有关部门近日发出提醒,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在公休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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