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叶在北大青鸟APTECH(杭州先锋)授权培训中心学习了计算机知识后,拿到了一张专科毕业证书,为此她付出了3600元。然而,当她想凭此参加专科升本科的学习时,却遭遇了卡壳,她上网输入毕业证书的号码查询,没有查到。小叶和她的阿姨一起去培训中心——杭州先锋网络技术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讨说法,并提出了高达8万元的索赔要求。 & z3 `3 |, `2 }) X.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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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一见报就引起了强烈反响,小叶班上的近10位同学也向本报维权热线85188518投诉,称他们和小叶有着相同的遭遇。其中一位同学还从温州专程赶到杭州,他们都想为这张不明不白的文凭讨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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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介入调查现场取证 * ?) ?2 C8 e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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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小叶和阿姨以及数位同学一起去市工商局西湖区分局投诉。小叶的阿姨还把本报的报道直接夹在了一堆投诉资料里面,她说这样客观公正的报道对维权来说是最好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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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3 i7 r& d9 Y" z5 R8 T! ? 工商部门非常重视,立即介入调查此事。昨天下午,工商局的4名工作人员来到了北大青鸟APTECH(杭州先锋)授权培训中心,对公司资质、财务报表、学员档案、广告资料等一一作了现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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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发现一份蹊跷的“证明书” & [8 U. c# n! g) O1 S( P/ R
接受调查时,北大青鸟APTECH(杭州先锋)授权培训中心的曹校长还是跟前一天一样,一再辩称他是跟合伙人一起买下这家公司的股权的,事情发生在公司变更之前,很多事情他并不知道,这些事情都是公司的前任负责人操作的。为了证明此事,曹校长昨天还现场播放了一段他跟小叶当时的班主任通话的录音。录音的大致内容是,关于学历证明无法用来专升本,老师事先就告知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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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公司工作人员还出示了一份材料,名为“证明书”,内容为学生自愿放弃就读前进大学,学历为成教专科,以后如有纠纷责任自负。在这份“证明书”上,有该培训中心的公章,落款时间是2007年8月7日,也是在曹校长所说的公司变更(2007年7月10日)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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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中心的另一名副校长贺先生对此的解释是,公司变更后,他们发现“前公司”有这么一回事,知道是不能做的,做了肯定有问题,因此才有了这份“证明书”。 ; ^% n! U7 X. |; A. f+ P. u, x$ ]* Q
( g. d4 H. t! b6 A( d 工商部门指出,不管是公司前任负责人操作还是谁操作的问题,发生这样的事情,公司就要承担责任。 / o; `3 c- D4 n( q*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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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工商部门通知曹校长周五到工商局接受进一步调查,同时要求曹校长初步想好解决此事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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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f2 {) Q 律师为小叶维权支招 . W" |6 x- O# M
h) n6 S7 J. n0 n2 F* k 除了职能部门介入,昨天浙江援手律师事务所潘永明律师为此次维权提供了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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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律师认为,从2001年起,我国开始对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实行电子注册制度。如果不能从网上查询到学历证书的电子注册,那么该学历证书很可能不被国家承认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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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小叶当初报名时,该中心就宣称(或者承诺)毕业时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那么该中心就应当兑现承诺。而从前一天的报道中可以看出,该中心没有发放学校证书的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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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小叶可以查证一下“前进大学”是否经过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批,具有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学历证书资格,然后看一看该中心和该校是否有相关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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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3 W4 ~+ t+ q$ V- W 第三,小叶要明确培训中心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如果是独立法人,而公司的变更仅仅是股东变更,那么公司的法人没有变,不影响公司责任承担的问题。而校长的变更仅仅是管理机关(即公司治理机关)的变更,也不影响公司的责任承担。当然,公司法人的分立、合并,法律规定是由分立或者合并后的公司承担。因此,不管怎么说,如果小叶的损失是培训中心造成的,这家公司就应当承当责任。 |